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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纪委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日期:2024-03-12 10:04 浏览:1673

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 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 5号)《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实施细则的通知》(汴人社[2021]10号)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有关文件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范围

具有尉氏县户籍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失业登记满6个月;

(二)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三)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岗位

办公辅助人员:10名

(一)男女不限;

(二)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三)大专以上学历(近两年毕业,计算机专业、法律专业和文秘专业优先);

(四)会操作电脑,熟练应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五)中共党员优先。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尉氏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三)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1式两份进行现场报名。

(四)招聘方式:从报名的就业困难人员中竞聘上岗。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1.就业困难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的人员;

2.已实现灵活就业且已享受过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优惠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3.曾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过因本人原因辞职的人员;

4.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满二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再聘用、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5.夫妻双方(或家庭成员中)有一方已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7.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四、聘用及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用人单位依法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订立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应与补贴期限一致,合同期限2年。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待遇。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咨询电话:0371-27585611        

尉氏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1日